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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私人侦探非法获取个人信息,被包头市东河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6-09-18 21:28 次阅读

201110,北京猎食市场调查有限公司的马某某,因非法在网上购买、倒卖他人通话记录及短信内容触犯刑律,被包头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该案已移送东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马某在201111月份在北京受他人委托对陈某的通话记录和短信的内容进行调查,马某通过qq网络群以4600元的价格购买了陈某的通话记录和短信的内容,以7000元的价格卖给委托人,其行为已经涉嫌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在案发后,被告人马某家属多次咨询包头律师咨询网刑辩律师团队,双方于2012220达成委托协议,团队指派张万军律师律师为其提供审查诉公诉至本案一审判决律师服务。2012222,本团队律师张万军往包头市看守所会见了被告人马某,了解基本案情,为被告人提供辩护思路。 

 

据悉,该案系《刑法修正案(七)》新增该罪以来,包头司法机关首次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新罪名追究私家侦探的刑事责任。

包头律师说法:

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是《刑法修正案(七)》修订后的新增罪名,在此之前这类行为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被泄露信息的受害人往往只是知道自己受害,即使提出控告,行为实施人基本也得不到任何处罚。但现实生活中这类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的违法行为相当普遍,如移动通讯企业员工泄露买卖用户信息,医院员工泄露病人信息等等。如果这类违法行为不能遏制,公民个人信息将无法得到法律保护。因此,通过对这类犯罪行为的打击,将有效遏制非法买卖获取公民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关企业经营者和个人要以此为鉴,不要为获取非法利益而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包头律师咨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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