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本站动态 > 近日委托 > 正文

包头律师张万军咨询网律师为我市受理的第一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被告人辩护

2016-09-18 21:29 次阅读

包头日报关于本案相关报道:一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团伙被批捕

http://www.baotounews.com.cn/epaper/btrb/html/2012-04/04/content_186998.htm

 

  □高顺华

    近日,市检察院受理了一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该案系《刑法修正案(七)》增加该罪名以来,我市受理的第一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

  2011年8月,市公安局接到中国移动包头分公司报案,称8月12日,一男子持姓名为陈某的伪造身份证,在东河区一家移动营业厅办理了手机号码跨区补卡业务。

  经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马某成立的北京某市场调查公司,主要负责非法调查他人的行踪、隐私,该公司按委托人要求调查被害人陈某短信及通话记录的业务之后,马某通过QQ群联系上网名为“顺天玫瑰园”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张某又通过QQ群联系到犯罪嫌疑人代某,并向其提供了需要调查的陈某等人的电话号码,让代某调取陈某的话单。代某再将手机号码通过短信的方式提供给一家叫“一品商务”的公司,3天后“一品商务”公司将该手机号码的用户信息提供给代某,代某通过用户信息伪造了机主的身份证,并让魏某、王某等人通过代某制作的贴有魏某、王某照片的假身份证在河北、内蒙、陕西、四川等地的移动公司,对假身份证上原有信息的手机用户的手机卡进行跨区补卡,并通过补的卡在网上调取该卡机主的通话话单获利,盗取主机通话信息出售,非法牟利。

  随着电脑网络的广泛应用,公民个人隐私的保护显得越发重要,对越来越猖獗的非法获取、盗用、买卖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的打击显得更加紧迫。当公民发现个人信息被侵犯时应及时报案,防止此类案件的发生。


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牟利
包头市首例
团伙窃密犯罪被公诉


http://szb.northnews.cn/nmgrb/html/2012-04/20/content_923231.htm



(责任编辑:包头律师咨询网http://www.zwjkey.com/)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