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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安厅《2019年度全区道路交通事故伤亡人员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2019 年6 月13 日)

2019-10-02 21:37 次阅读

 

宁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019年度全区道路交通事故伤亡人员

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

(2019 年6 月13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自治区统计局2018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现将2019年度全区道路交通事故伤亡人员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通知如下,请参照执行。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自治区统计局2018年度有关统计数据,当天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公布了该计算标准。同时,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财(行)发〔2014〕97号文件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按100元标准执行。

  此外,在2019年度全区道路交通事故伤亡人员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实施以前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仍按原标准执行,该标准未列明的赔偿事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执行。

  具体赔偿计算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895.2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1976.7元/年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07.6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789.6元/年

  ▲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1945元

  ▲相同或相近行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农、林、牧、渔业57990元

  ●采矿业113661元

  ●制造业62402元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2569元

  ●建筑业56298元

  ●批发和零售业56472元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9838元

  ●住宿和餐饮业43090元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4218元

  ●金融业112383元

  ●房地产业63269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6500元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93472元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9306元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9519元

  ●教育87582元

  ●卫生和社会工作96180元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8990元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822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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