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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指导意见

2018-03-18 22:41 次阅读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强化各类经济主体创业创新动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甘肃省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共28条,从九个方面对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提出了意见。




一是对制定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进行了明确。




二是提出在产权司法保护中需要准确把握产权司法保护政策,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格遵守司法程序,规范司法行为;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依法维护涉案人员合法权益。




三是以审查批捕、起诉为出发点,提出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突出打击链条式、产业化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以及具有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网络侵权、有组织侵权等恶劣情节的犯罪;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延伸审查批捕、起诉工作的意见。




四是以职务犯罪侦查预防为出发点,提出严肃查办侵犯产权的职务犯罪;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最大限度降低对产权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积极运用检察建议、年度报告、专项报告等方式,督促产权登记、审批、监管、保护等部门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改进产权保护工作,增强预防工作整体效果的意见。




五是以刑事诉讼监督为出发点,提出加强对刑事立案活动、侦查活动、刑事审判活动、刑事执行活动监督的意见。




六是以民事行政监督为出发点,提出依法保障各类产权主体的申请监督权,规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受理和审查程序;加强对涉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执行活动的监督;加大对涉产权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监督力度;依法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意见。




七是以控告申诉、赔偿监督为出发点,提出支持人民法院对涉产权国家赔偿案件依法进行审理。依法办理检察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刑事赔偿案件,积极履行赔偿义务,保障符合法定赔偿条件的产权主体及时获得赔偿;建立涉产权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引导当事人和解机制,积极推动建立社会帮扶、政府扶贫等化解矛盾机制,推动建立健全与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的衔接联动机制;推动律师参与代理和化解涉及产权纠纷信访案件工作,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有效解决产权纠纷的意见。




八是以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为出发点,提出要把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需要长期坚持的政治任务,狠抓落实;切实加强对产权保护法律政策界限和工作措施的研究论证、协调推进,加大保护和纠错力度;加强业务指导与研判;对重大侵犯产权刑事犯罪案件、重大妨害产权保护职务犯罪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全省检察机关应当积极参与党委牵头,人大、政府、人民法院共同参与的产权保护协调工作机制的意见。




九是联系甘肃检察工作实际,提出加强法治宣传;加强工作机制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虚拟与实体平台,定期选择具有普遍性、示范性、新颖性的案件进行通报;加强司法产权保护人才建设;打造“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诉求表达体系;强化“两联系、两促进”工作,厚植服务理念,认真落实“平等保护”要求,扩大服务范围,坚持公有制企业和非公企业一视同仁;积极推进乡镇检察室建设,切实解决一些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产权案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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