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部门(代行部门):
为规范服务于当事人和服务于人民法院司法技术部门的专门知识的人参加司法技术活动,我室根据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专门性问题的技术审核、技术咨询规则》《对外委托司法辅助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实施细则》《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的若干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了《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关于专门知识的人参加司法技术活动的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供你们工作中参考。
各级法院司法技术部门(代行部门)在使用本细则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省高级法院司法技术室。
联系人:杨 燕 0971-6165335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