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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中院:关于银行向法院司法拍卖标的物买受人予以贷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141119)

2017-08-29 22:53 次阅读

制定机关: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本来源:台州法院网

签署时间:2014年11月19日

关于银行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标的物买受人予以贷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为了提高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法院司法拍卖工作以及金融机构相关贷款业务情况,就本市部分银行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台州中院)拍卖标的物买受人予以贷款(法院称为“拍卖宝”,各银行以各自现有产品实现对接)有关问题,形成如下会议纪要:一、“拍卖宝”贷款产品概况  “拍卖宝”系指,借款人因自身购置住房或生产经营用房所需,参与法院对住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的公开拍卖,为解决购买资金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

  1、贷款授信对象:包括自然人和企业法人。

  2、司法拍卖类型: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和现场拍卖。

  3、房产类型:台州市范围内的两证齐全、权属清晰的住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

  4、贷款支付时间:借款人在竞买成交后,提供相关资料经银行审查同意并签订相应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委托公证,银行在办理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和抵押权预告登记后,在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和抵押权设立登记手续办毕之前发放贷款,该贷款资金在人民法院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受托支付至台州中院执行款账户。

二、具体衔接、联系事项  1、授信时间:银行应在竞买人参加拍卖后、拍卖成交前完成授信。准备参与台州中院司法拍卖的竞买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支付不低于拍卖标的起拍价10%的保证金。对适合以贷款方式付款的房产,法院在拍卖公告中明确注明可贷款。竞买人需申请贷款的,原则上在拍卖公告发布后10日内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根据贷款条件,对竞买人借款资格以及相关拍卖标的物情况作尽职调查。符合贷款条件的,银行可按相关规定批复授信总量。

  2、贷款金额确定: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核定首付金额和贷款金额,填写《“拍卖宝”贷款工作联系单》一式两份交予台州中院。

  3、拍卖标的物产权登记的委托: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首付款。首付款到位后,台州中院回复《“拍卖宝”贷款工作联系单》,并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银行应在收到后3个工作日内与买受人签订贷款合同、抵押合同。买受人与银行以公证方式,将拍卖物相关法律文书收执、房产及土地过户、相关税费缴纳及贷款抵押登记事宜委托银行代为办理,买受人为自然人的,相关公证文书还应确认买受人系夫妻共同购买或个人单独购买的事实。

  4、办理预告登记和贷款发放:台州中院收到买受人和银行双方签订的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和经公证的买受人委托贷款银行的工作人员办理各项房屋登记的委托书后,应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给银行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和抵押权预告登记手续。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手续办妥之后,银行应在3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并将款项支付至台州中院执行款账户,并注明款项用途为XXX(借款人)购买XXXXXX(房产)款项。

  5、拍卖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登记与抵押权设立登记:台州中院收取全部拍卖款项后,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转移登记相关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原件交予银行,《执行裁定书》中应明确拍卖物已抵押给银行的事实。银行根据公证委托权限,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与抵押权设立登记手续。

三、风险分析与防控  1、“拍卖宝”系银行向借款人提供的商业性贷款,贷款合同的条款设计、关于贷款对象、房产价值、授信金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贷款业务风险点的贷前调查、尽职调查、贷款发放审查以及贷后管理等事项,均由银行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风险。台州中院拍卖公告中明确载明房产腾空、租赁、存在瑕疵等相关情况。授信前,银行可向台州中院经办人询问房产上述情况,并告知借款人不能办理贷款的风险。  2、若台州中院决定重新拍卖,应出具《执行裁定书》送达银行,并注销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和抵押权预告登记,同时将银行汇入法院执行账户的款项全部退还。  3、因买受人未及时提交贷款申请、支付首付款、委托公证或与银行办理相关借款、担保手续致使银行无法依约完成审查或者发放贷款的,买受人仍应按照拍卖公告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价款,否则应承担未能按时完成款项缴纳的法律后果。  4、因房管部门要求在预告登记前注销原抵押权,故如果拍卖标的物上设定有抵押权的,一般不支持贷款,抵押权人系银行且愿意先注销原抵押权并由其提供买受人贷款的除外。法院依法保护其基于原抵押权并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优先受偿权。四、其他事项  1、本会议纪要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2、全市各基层法院与相关银行及其支行之间就拍卖标的物买受人予以贷款的相关事宜,应遵守本会议纪要。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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