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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意见

2016-11-04 20:57 次阅读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由各种利益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频发,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突出问题,起诉到法院的诉讼案件数量也呈逐年递增的态势。为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在2005年《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中就提出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任务。十多年来,各地法院积极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形成了很多成功的经验。201549日在四川眉山召开的全国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推进会进一步要求,全国法院建设功能强大、资源充足的诉调对接平台,建立形式多样、运行规范的诉调对接机制。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于2015年召开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会议并制定了《全省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全省法院积极行动,建立诉调对接中心,搭建诉调对接平台,化解提起诉讼的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5年底经交叉评比,评选出20个“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和20个“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先进法院”。

  2014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已上升为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战略行动,迎来了发展完善的新机遇。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成为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议的焦点,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接受中央电视台专访时,就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背景、诉调对接机制和纠纷化解体系的构建、效果专门进行了解读。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必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的基本原则,其中人民法院发挥着引领、推动和保障的重要作用。为更好地发挥司法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职能作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我省实际,在深入开展调研、全面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意见》,将诉调对接平台建设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结合起来,打造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建立集多元化解与诉讼服务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分指导思想、组织形式、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四个部分。

  (一)第三部分“工作内容”,是《意见》的核心内容

  1、通过四项举措打造开放式、多方位、立体化多元化解工作平台。在诉调对接中心设立各种特色调解工作室;与相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各类调解组织等充分协商,尽可能多地引入相关调解组织;建立各种矛盾纠纷化解的专家人才库,善于运用各类人才参与调解;探索建设矛盾纠纷网络调解平台,建设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享共用、安全可靠的在线矛盾纠纷化解信息系统,做好矛盾纠纷的受理、调解、统计、督办、反馈等工作,积极稳妥开展在线调解,推动矛盾纠纷在网上解决、正能量在网上聚合,满足人民群众对于便捷、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新要求。

  2、通过八项制度规范法院多元化解工作。建立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制度、法院专职调解员制度、“两代表一委员”调解制度、人民调解员调解制度、律师调解制度、仲裁员调解制度、告知制度、监督指导制度。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当地有一定威望,熟知当地风土人情和社情民意,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较高,能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人民调解员、律师、仲裁员具有专业法律知识或是某一领域行家里手,具备专业调解水平,要充分发挥他们释法析理、引导矛盾纠纷依法处理的作用,促进矛盾纠纷的及时公正化解。

  3、通过十二项机制保障法院多元化解工作运行。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机制、调解程序前置机制、立案分流机制、调解与速裁衔接机制、督促程序机制、委派调解机制、委托调解机制、司法确认机制、中立评估机制、无异议调解方案认可机制、无争议事实记载机制、考核机制等。上述十二项工作机制,确保多元化解工作立足实际、突出重点、运行顺畅、高效管用,以达到在诉讼外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目标。

  (二)第四部分“工作要求”,是多元化解工作取得实效的有力保障

  《意见》要求,各级法院主要领导要亲自指挥,分管领导要强力推进。要转变观念,开拓视野,转变过去仅靠法院一家调解的传统观念,将诉调对接平台从单一平面的衔接功能向多元立体的服务功能转变;将诉调对接机制从单向输出向双向互动转变;将诉调衔接对象从重点突破向全面启动转变;将诉调对接操作规范从零散差异向系统整合转变;将解纷人才的培养从经验型向职业型转变;将法院内部调解机制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要加强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监督指导、分析研判、组织协调,以问题为导向,平稳有序开展工作。要充分认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思路要清晰,工作要规划,方法要得当,效果要体现。既要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化解矛盾纠纷,又要落实立案登记制度,依法立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诉权,同时又要防止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正确处理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立案登记制的关系,加强两者有机衔接。通过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加强宣传,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广泛深入宣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功能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网、一线、两中心”的四轮驱动司法服务,即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

  三、《意见》的贯彻落实

  《意见》发布后,在全省各级法院和社会各界引起广泛关注和积极反响。在省高院前往省工商联调研交流时,省工商联有关负责人对《意见》提出的多元化解工作平台建设、八项制度、十二项机制等给予了高度评价,并积极要求与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尽快对接。兄弟法院来我省考察学习时,也对我省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取得的成绩及《意见》给予了充分肯定。下一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下,充分发挥法院自身职能作用,围绕《意见》紧抓制度建设和机制运行,对下级法院加强督促检查、考核考评,加强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各类调解组织的协调配合,确保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取得实效,将日益增长的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解决在基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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