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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防范化解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稳定风险工作意见》

2018-11-01 22:29 次阅读

10月29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江西省检察院日前出台《全省检察机关防范化解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稳定风险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从严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传销等各类涉众型经济犯罪,全力维护经济秩序及社会和谐稳定。

据了解,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严格细查各类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依法“快捕快诉”。严格区分一般民间借贷行为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菅等刑事违法行为,指定业务骨干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对于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案件由专业办案团队办理。

《意见》就加强内外联动、稳妥处置风险,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在接到公安机关案件信息通报后,及时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听取侦查人员案情介绍,协助公安机关确定案件侦查方向、完善侦查方案,收集犯罪证据,研讨处理涉案人员的层次及相关证据标准;及时追捕追诉漏罪漏犯,形成侦、捕、诉为一体的案件线索沟通、移送机制。

对于集体信访及维稳善后工作,商请公安、法院共同做好接待处理工作。主动加强对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心理疏导、教育稳控、司法救助等风险防范和矛盾化解工作,妥善处理案件当事人反映的各类问题,积极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手段平和理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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