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蒙古包头市,张万军既是内蒙古科技大学法学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也是内蒙古钢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更身兼包头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政法委执法监督员、商会监事长等多重社会职务。从业二十余载,他以“学术赋能实践,理论照进现实”为信条,在法学研究、司法实践与社会服务中开辟出一条独特的融合之路。他的职业生涯,恰是法治进程的微观镜像——理性与经验的交织、历史与现实的对话、法律与社会的共振。
学术深耕:用历史之钥解当代法治之锁
“法律史不是故纸堆,而是理解当下的密码”,张万军的学术研究始终以问题为导向,致力于打通历史与现实的隔阂。他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代国家法在内蒙古蒙汉杂居地区的适用研究》,首次系统性挖掘清代边疆司法档案,还原了国家法在北部边疆民族地区的动态实践,填补了该领域实证研究的空白。其另一研究课题《中华法系视域下清代北疆国家法建构研究》,则从中华法系视角重构清代北疆法律演进逻辑,揭示了北疆各民族共同缔造中华法系的历史图景,为当代民族区域法治建设提供了历史镜鉴。
他的研究不仅停留在学术理论层面,更注重学术成果的实践转化。例如,《清代乾隆朝归化城土默特刑案研究》一书,以百余件刑案为棱镜,运用法社会学方法再现清代边疆刑事司法的复杂生态。
法庭实战:以理论为刃破司法困局
“辩护席上,法理是盾亦是剑”,作为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张万军代理的职务犯罪、故意杀人、毒品犯罪等重大案件中,常以缜密的法理思辨颠覆控方逻辑。例如,在2016年包头特大跨省贩卖毒品案中,他代理犯罪嫌疑人K某,面对涉案冰毒近2000克的指控,通过质疑证据链完整性、追溯毒资流向等策略,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量刑空间。在因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激情犯罪案件中,他引入“恢复性司法理念”,结合《民法典》中“树立优良家风”的立法精神,推动法院兼顾司法正义与家庭伦理平衡。在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辩护中,他强调刑事违法判断独立性是判断罪与非罪的法理基础,认为司法审判不能违背人之常情,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结合,特别有针对性地提出将天理、人情融入司法,避免只注重形式不违法而不顾实质不正义的机械司法的惯性思维。
张万军的三重身份—学者、律师、师者,交织成其法治人生追求的生动注脚。他以法学智慧赋能司法实践,更将其法治精神追求体现的淋漓尽致。正如他所言:“法律的生命不仅在于经验,更在于经验与理性的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