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本市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工作意见各中级人民法院,各区人民法院,市高级人民法院有关部门;各检察分院,各区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各公安分局,市公安局有关单位,各公安处(局)方各区司法局,市司法局有关部门:
现将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制定的《关于本市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遵照执行。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