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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答复:关于加强专利保护促进专利维权的建议

2023-01-11 22:22 次阅读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专利保护促进专利维权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努力破解“举证难”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发布《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举证责任分配、证据提交、证明妨碍、证据保全、司法鉴定等制度,健全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证据规则。其中,明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及待证事实、当事人的证据持有情况、举证能力等,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据;将民事诉讼法中的“书证提出令”扩大到“证据提出令”,明确掌握证据一方的举证义务;明确证明妨碍和妨害证据保全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可以推定对方当事人就该证据所涉证明事项的主张成立,从而依法适当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引导当事人积极、主动、全面、诚实提供证据。

  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依法适用专利法、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有关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定,适时转移举证责任;合理运用举证妨碍排除制度,积极运用司法惩戒,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依法妥善审理“挂机刷量”案等典型案件,判令控制证据且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证据的被告承担高额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发布《关于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建成全国法院统一的司法区块链平台,支持当事人通过区块链技术固定、保存、提交证据。通过建立“云上物证室”,运用3D扫描技术建立电子物证管理系统,便利当事人举证、质证,努力降低权利人举证难度。

  二、努力破解“周期长”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积极落实中央及全国人大关于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改革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缩短知识产权诉讼周期。通过发布《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完善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探索“先行判决+临时禁令”和“发回重审+临时禁令”等裁判方式,及时有效制止侵权行为;探索专利民事与行政案件协同审理机制,有效缩短纠纷解决周期;建立健全审理专利民事侵权案件的地方法院与审查审理专利授权确权案件机关的信息沟通和快速处理机制,尽可能实现在上诉阶段民行案件的同期到庭、协同审理、同步裁判。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不断完善符合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规律的诉讼规范,严格知识产权保护,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服务和保障。

  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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