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公安厅
关于印发《辽宁省2019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的通知
(2019年7月12日 辽高法[2019]92号)
各中级、基层法院、大连海事法院、各市公安局、辽河公安局:
现将《辽宁省2019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在审理、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参照执行。
注: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中不包括丧葬费,该数据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十七条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