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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钢苑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涉嫌票据诈骗罪的H某开展工作

2018-11-25 21:18 次阅读

   H某因涉嫌票据诈骗罪一案于20188月被包头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其家属于2018911日与包头律师网张万军律师建立委托关系。

  包头律师网律师依法会见了嫌疑人,首先转达了H某家属的关心与问候,并征求H某对于该案的意见。 包头律师网律师向H某告知其相关法律规定和诉讼权利,为H某所提出的关于本案的疑问做了解答。H某也对 包头律师网律师的辩护表示认可。会见结束后,包头律师网律师向H某家属告知了H某情况。

【包头律师说法】票据诈骗罪

刑法规定,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票据诈骗的五种方法: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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