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30日H某乘坐从株洲去往北京的K600次列车,在列车上涉案白色旅行箱因列车行进中的晃动多次滑到H某的身边。H某在多方询问无果后,在北京站下车时将箱子带走,并于2016年11月2日带回到位于湖南长沙的家中。后在湖南长沙家中被包头客车刑警大队抓获。
焦急万分的家属得知H某被包头客车刑警大队抓获后,赶到手足无措。经多方打听,了解到内蒙古钢苑律师事务所张万军律师拥有扎实的刑法学理论基础,擅长办理刑事案件。经过与张万军博士面谈交流后,当即决定委托张博士担任辩护人,张博士在第一时间就前往包头铁路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并展开随后的辩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