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 罪一案首次会见工作报告(侦查阶段)
一、案件当事人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 月 日,身份证号码: 因涉嫌 罪于 年 月 日被刑事拘留,年 月 日被逮捕。
二、归案方式
被羁押归案/主动投案。
此部分写作:核实归案方式,核查是否存在自首减轻从轻情节。
三、案件经过
1.被羁押人口述案情
被羁押人口述:
此部分如果是内部团队使用,应该安排专人对会见笔录进行整理并形成详细的案件概况,但如果是给客户看的版本,请注意法律关于案件保密的规定,简要概括案情即可。
2.经办律师自行调查情况
律师会见后,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对案件再进行了解,了解的渠道有网络、新闻报道、向侦办人打听等,应进行归纳汇总、筛选并形成案件事实。
3.其他情况
此部分主要是一些有线索但不确定的事实,提醒需要保持关注和核查的情况。
四、法律分析
1.是否构罪?
因侦查阶段无法查阅卷宗,案情概况主要依赖被羁押人的口述和通过外围打听到的情况,必须向委托人特别说明分析的事实基础,以免以后产生误会。
如被羁押人做无罪供述时,律师则需特别审慎地自行辨识口述后形成分析意见,以免错误引导拉高当事人预期,造成当事人的失望。
2.如构罪可能构成何罪?办案机关的定性是否准确?
3.量刑情节分析(加重从重、减轻从轻)
需要在被羁押人的陈述中,挖掘可能的情节。如果有必要再安排会见,并在后续的法律意见书中形成相关意见,争取在起诉意见书中能固定。
4.类似案例检索
说服当事人最好的方式是已经生效的案例。
5.大数据刑期预测
虽有类似案例,但毕竟每个案子都有其特殊性,例如单个量刑情节的考虑,所以律师应尽可能地针对本案做个刑期预测,并且以该刑期作为日后工作的目标。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侦查阶段首次会见后,律师其实可以做很多工作,例如再次会见、提交法律意见书、调查取证等,律师最好是在此部分写详细,而且是切实可行的行动,目的在于让当事人提前了解律师的工作并清晰每一步工作的价值和目的。
六、风险提示
本报告的法律分析主要是基于被羁押人的陈述(律师假定其陈述属实)和司法实践分析所做的预测,并非律所对辩护结果的承诺,尤其是对于刑期的预测,系我所根据同类案例和执业经验所做的大概预测,因刑期受案件本身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案件信息披露程度的不同,不排除日后需要修正本报告所列的刑期预测及其他法律意见,家属可将该意见当做参考,但不得视为司法机关最终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