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正文

律师不能为家属“搞关系”

2018-03-05 21:15 次阅读

张万军律师咨询预约热线: 13654849896.

包头律师网张万军从业十余年;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现任教内蒙古科技大学法学系;法学教授。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凯旋银河线2A181807

包头律师事务所推荐好文律师不能为家属“搞关系”

在刑事案件中;有少数家属希望律师通过“关系”;以获得较好的结果。但对于一些作无罪辩护、需要激烈抗辩的案件而言;已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检察院不可能接受无罪的结果;而且检察院又承担了反贪污贿赂的职责;故此时“搞关系”反而会正中控方下怀;让控方抓到家属的“把柄”;反而对当事人案件的辩护极为不利。当事人家属必须要清楚;刑事辩护工作坚实的后盾是律师的专业与尽职;真实关系过硬的律师往往低调;而一味吹嘘自己有关系的律师大多是既无关系而又欠缺专业实力的骗子;相信这类“关系律师”只会会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