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司法审判文件 > 法院司法审判文件 > 广西 > 正文

柳州中院与市人社局2017年裁审联席会议纪要

2017-12-29 22:53 次阅读

 为进一步统一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裁审标准,提高裁审效率,1212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召开2017年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审判联席会议。市中院民三庭负责人及办案人员、市人社局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市劳动争议仲裁院负责人及办案人员、四城区法院办案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人社局调解仲裁科科长赵恒杰和市中院民三庭庭长覃琪蓉分别介绍了2017年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阶段和诉讼阶段的基本情况。参会人员还对劳动争议案件裁审过程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及疑难、重大问题所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社会价值导向问题及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最终对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进程务工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损失应按何种标准计算等八个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市中院与市人社局将通过联合发文的形式发布会议纪要,进一步规范全市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

 

    今后,市中院将联合市人社局通过不定期召开裁审联系会议及其他沟通交流方式不断深化劳动仲裁与审判衔接工作,发挥仲裁和审判联动作用,统一裁审尺度,进一步提高我市劳动争议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