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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劳动合同案例汇编

2017-02-28 00:55 次阅读

本期包头律师咨询网整理人民法院出版社最新出版的《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汇编(1985 - 2015年)》丛书中有关劳动合同纠纷案例要旨,希望为广大法官、法律工作者及社会各界人士学习、研究《公报》案例提供便携有效的帮助和支持。近期,包头律师咨询网还将陆续推送该套丛书中《最高人民法院公报》30年来所刊载的其他热点类案的裁判要旨,欢迎持续关注本公号。

1.上海冠龙阀门机械有限公司诉唐茂林劳动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2年第9期

案例要旨: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对应聘者学历有明确要求,而应聘者提供虚假学历证明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以欺诈手段订立劳动合同应属无效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该劳动合同。

2.黄仲华诉刘三明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3年第1期

案例要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工伤事故达成赔偿协议,但约定的赔偿金额明显低于劳动者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应当认定为显失公平。劳动者请求撤销该赔偿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梁介树诉南京乐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3年第6期

案例要旨:患有癌症、精神病等难以治疗的特殊疾病的劳动者,应当享受24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医疗期满时终止。用人单位在医疗期内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撤销用人单位的解除或者终止通知书。

4.北京泛太物流有限公司诉单晶晶劳动争议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3年第12期

案例要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关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规定,是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惩戒。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之间签署的其他有效书面文件的内容已经具备了劳动合同的各项要件,明确了双方的劳动关系和权利义务,具有了书面劳动合同的性质,则该文件应视为双方的书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提出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要求二倍工资的诉讼请求不应予以支持。

5.张建明诉京隆科技(苏州)公司支付赔偿金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4年第7期

案例要旨: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在本企业内部实施的、关于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制度。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起相关诉讼的,法院应当依法审查该规章制度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超越合理权限对劳动者设定义务,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

6.

候宏军诉上海隆茂建筑装潢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5年第11期

案例要旨: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伤职工应当享受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仍有义务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7.包利英诉上海申美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6年第12期

案例要旨: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工作年限应当连续计算。劳动者用人单位发生变动,对于如何界定是否因劳动者本人原因,不应将举证责任简单地归于新用人单位,而应从该变动的原因着手,查清是哪一方主动引起了此次变动。劳务派遣公司亦不应成为工作年限连续计算的阻却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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