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亲办案例 > 判决书扫描集 > 正文

包头律师张万军教授辩护的H某涉嫌强奸罪案终撤案,H某无罪!

2023-06-01 21:39 次阅读



内蒙古钢苑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涉嫌强奸罪犯罪嫌疑人H某的委托,指派张万军律师作为其辩护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律师多次与H某沟通,掌握了基本的案情,收集了对H某有利的客观证据,始终认为H某不构成犯罪,

张万军教授多次与办案机关沟通案情,向公安机关提交了相关视频,证明犯罪嫌疑人H某与被害人L某发生性关系,现有证据已充分证明H某不具有违背女方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双方系自愿行为。在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期间内,律师向检察院并提交了不应当批准逮捕的书面意见,认为H某的行为不符合强奸罪的犯罪构成,H某没有犯罪事实,认为犯罪嫌疑人H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建议对H某不起诉或撤销案件,具体理由如下:

一、关于犯罪嫌疑人H某与被害人L某发生性关系,现有证据已充分证明H某不具有违背女方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双方系自愿行为。该事实不再赘述。
二、H某对于Q某对L某的性意图虽然前期知情,但一直持反对和阻止态度

 三、H某交付房卡时并不清楚房卡会交与Q某,更不清楚房卡的最终用途

四、本案公安机关强行分裂和忽略了H某本身反对和阻止的态度,忽视了H某与Q某不具有强奸的合谋,亦未对Q某的行为提供任何支持与帮助的事实包头市某区人民检察院
            最终,检察院对该案不予批捕,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采纳律师意见,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对H某解除取保候审、退还保证金。至此,终洗清了人H某的犯罪嫌疑,人H某无罪!

包头律师咨询网张万军博士,江苏连云港东海县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现任教内蒙古科技大学法学系,法学教授,内蒙古钢苑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博士从业近二十年,跳跃于刑事司法理论与实务之间,积累了丰富的刑事案件办案经验。

  张万军博士专注于办理刑事案件,张博士刑辩团队,为身陷囹圄或因犯罪即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正遭受不白之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亲友,提供缓刑、无罪、罪轻、减轻处罚的辩护。
张博士律师咨询预约热线: 13654849896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凯旋银河线2A181807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