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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万军律师经办的特大贩卖毒品案当事人在侦查阶段获取保候审

2016-10-18 21:17 次阅读

      本所张万军博士、刘利律师办理的贩卖毒品案犯罪嫌疑人 C某系湖南益阳人,因涉嫌在山西长冶市贩卖毒品于20154月初,被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分局刑事拘留。张万军博士、刘利律师在犯罪嫌疑人 C某被刑事拘留8日后即介入本案,为 C某提供法律帮助。张万军博士、刘利律师在前往包头市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 C某后,准确把握了本案案情,根据 C某的具体情况抓住关键辩点,在与当事人、委托人沟通后及时向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分局、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建议对 C某不批准逮捕的律师意见书》,公检机关接收文书后表示将充分考虑张万军博士、刘利律师的律师意见。201557日,在刑事案件阻击批捕的“黄金37天”即将届满之时,张万军博士、刘利律师的辩护意见被公安分局、检察院采纳,成功阻击批捕, C某旋即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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