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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律师实务:刑事案件委托人常见五大疑问及解答

2021-08-29 17:36 次阅读

身陷刑事案件,对于正常家庭来说,可能一辈子也就一次。对于委托人而言,刑事追诉不仅意味着家人个人可能身败名裂、失去自由,更可能成为整个家庭的一场灾难,尤其是对于年轻家庭,一方如果被定罪处以重刑,意味着另一方伴侣要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养老抚幼、负重独行。


  刑法乃重器,即便是两三年的徒刑,对于升斗百姓之家,也是不能承受之重。


  一个刑事案件让家人身陷囹圄的同时,也把委托人推到了自己人生的十字路口。如何选择律师,可能是委托人为自己、为家庭作出的最重要的一个选择。


1


刑事案件请律师有什么意义?



 1 
会见当事人,全面了解案情


  刑事诉讼中,除司法机关外,只有辩护人能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沟通,只有辩护人能够查阅卷宗,清楚地知晓案件证据和事实,这是委托律师介入案件最为直接的意义。


 2 
解释相关罪名,辅助诉讼选择


  进一步讲,普通刑事诉讼从开始到结束最少也要九到十个月,最终结果既取决于案件客观事实的复原认定,也会因涉案人员不同的选择而有所区别。


  在司法裁判上,是否构成犯罪、犯罪数额如何认定以及涉案人员承担责任的大小均属于专业问题,法学理论精密自成体系,法律适用讲求逻辑自洽,从这一层面来讲,司法认定是追求专业化的“精英话语”。刑事律师的专业判断是涉案人员及亲属进行后续诉讼选择的参考基础。




诉讼选择


  现代法治意义上的刑事诉讼,被告人不是简单地被动听判,所谓诉讼选择,是指涉案人员及委托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会遇到无数的岔路口,既有是否认罪的策略选择,也有如何有效为自己辩解、收集提交无罪、罪轻证据的战术选择。


  这些选择如同一个个岔路口,对于最终案件结果至关重要却不醒目,非专业人士往往难以识别,当发现走错时已来不及返回。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介入,能够有效地保障涉案亲人享有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避免其沦为被动接受讯问的案情证据来源,从一个审判的客体对象变为有效自我辩护的诉讼参与主体,在恰当的时间作出正确选择,最大程度的将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不留遗憾。





  此外,犯罪是社会现象,把犯罪行为放到社会背景等大的因果链条中考察,有时被审判的害人者也是受害者,当涉案亲人陷于认罪从轻和不吐不快两难之间时,刑事律师可以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在不影响认罪态度的情况下,讲出当事人不敢讲的话。


2


为什么律师费这么贵?




  律师是法律服务行业,律师费的对价是律师的时间成本。



从侦查阶段接受委托到案件一审判决生效,律师至少要会见七八次,排队会见需要时间;



经济犯罪或者集团犯罪中,财务账册等案件卷宗更是动辄几十本上百本,吃透捋清案情还是需要时间;



案情清楚后,与办案人员交流、撰写法律文书、出庭辩护,还是需要时间。  


  刑事案件涉及的是人的声誉、财产、自由乃至生命,慢工细活既是律师自身的职业操守,也应该是家属委托律师的第一要求。


  刑事辩护律师的服务首先是有效工作时间的付出,但所谓的时间成本,并不仅限于上述具体案件中不同工作量所对应的办案时间,更重要的是经过时间沉淀的执业状态。


  刑法更像艺术而不是科学,辩护律师也不是从事劳务工作的办事员。高品质的辩护服务要求律师对事态发展精准预判,对人性心理合理揣度,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地有效开展工作,对于定性争议较大的案件,还需要律师去探寻既定规则的极限。


  俗话说,“人不识货,价识货”,律师费除受个案工作量大小影响之外,更深层次也反映了聘请律师所展现出来的办案状态:知识积累、实务经验和人生阅历。所谓成功案例、行业荣誉或者地位头衔,不过是附属于办案状态的外在表现。


  而这种状态的背后,是从业时间的沉淀,是另一种无形的时间成本,也造就了律师业内与客户对于同样时间下工作价值认定的不同。大多数时候,如果委托人觉得律师费贵,那么是因为购买到了更优质的律师服务。

3


为什么律师不能承诺案件结果?




  委托人在委托律师时,往往希望支付的律师费能换来确定的结果。“如果委托,最好能争取到什么结果”是委托人内心最想知道的答案;“知道不能百分之百确定,但依您的经验几成把握能说一下吗”有时会是委托人的付款底线。


  从心理学角度,人们潜意识里往往难容忍问题的复杂性和模糊性,明显想要简单直接的答案而不管问题的复杂性。刑事案件中,委托人希望聘请律师后一劳永逸解决问题,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大包大揽的承诺除了能给委托人一时的心理慰藉之外,有害无益。





  律师如医者。


  试想,一个医生,没有见到患者,没有看过病历,没有做过检查,仅凭既往病史和病情转述,就承诺疑难杂症能治,寻医者会作何感想。


  同样,一个律师,没有见过被告人,没有看过案卷,没有了解全案事实,仅凭拘留罪名和零碎口述,就承诺最终结果,委托人难道真的能因为这种承诺就如释重负吗?


  就算我们辩护律师真敢说,您还真敢信啊?


  就算我们辩护律师告诉您百分之就是九十九,不还是有那百分之一在那吗?


  其实,一个疾病是否能够完全治愈取决于很多因素,除医生水平外,还要看所患疾病是否属于疑难杂症、患者就医是否及时、患者及家属是否积极配合医生治疗,所以,治疗的结果从来不是评价医术高低的唯一标准。


  同理,一个案件能否取得良好结果同样取决于很多因素,除了律师水平外,还要看被告人是否真的有罪、委托律师是否及时、被告人及家属是否与律师有效沟通配合,所以,承诺的有无也不应成为委托人选择律师的关注重点。






  要找靠谱的律师,有时首先需要委托人转换下心态。


  有时,我们明知亲人罹患绝症,但依旧愿意破釜沉舟,遍访名医,因为生命可贵,不可放弃。


  有时,我们明知亲人做下错事,但要把苦果降到最低,委托律师,因为自由价高,勿留遗憾。


4


这个律师有关系吗?




  中国是熟人社会,有关系可以获取更多资源解决问题,这是委托人问题背后的思维逻辑。


1委托人问题中的“关系”到底指什么?


  近几年来,无论是新闻报道还是行业处分通报中,确实存在关系突破规则的情况。如果委托人口中的“关系”指的是这种关系,这种阴暗面在任何一个行业都个别存在,但永远不会成为主流。


  真正从事刑事一线工作的人,无论是公检法的体制内人员,还是刑辩律师,办案越多,高压红线不能碰的意识越发强烈,我们在看尽他人悲欢成败的同时,只会更加珍惜自己的生活和自由。



对于委托人而言,家累千金,坐不垂堂,这种方式的最终结果,会不会是钱花了、事没成、愣把自己搭进去了;


退一步讲,即便委托人自己可以不计后果、豁得出去,但一个人越迷信什么,往往就越容易被人所骗,怎么保证您遇到的不是掮客骗子,社会人的那一套在司法体系中真的行得通吗?



再退一步讲,即便真找到了能打个招呼的人,这样的招呼在办案人员眼中,又能价值几何?一个需要把打官司变成打关系的诉求,又有多少非亲非故的局外人愿意冒着赔上职业前途、名誉乃至自由的风险代价去帮这个忙;


  大多数时候,委托人把这三个层次的问题想清楚了,有些事也就越看越清楚。


2大多数委托人希望律师能够与办案人员进行有效顺畅的沟通


  所谓“有效”,是指“律师说得上话,对方听得进去”,其实质是“观点灌输”。


  如果委托人口中的有“关系”指的是这种沟通,那么最有“关系”的律师一定是最专业的律师。


  因为最专业的律师都是凭证据求真相、依法律论是非,具有让办案人员认可的能力和良好口碑,既能提出精准正确的意见引起办案人员重视,也能兼顾说话方式和办案技巧让办案人员易于接受,用专业水平赢得办案人员的尊重,以深度理解和换位思考构筑对话的桥梁,有效沟通也就水到渠成。


5


好的刑辩律师应该是什么样子?



  文无第一,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委托的辩护律师合不合适,也会视委托人诉求和性格的不同而异,但有两点不应改变:

 1 
态度上客观超然

  刑事辩护是法律服务,律师作为乙方尊重委托人无可厚非,但这种尊重不等同于专业上的随声附和,委托人购买的是专业服务,律师要有独立的思考和判断,如果一味迁就委托人无法实现的意图而丧失了独立性,律师就沦为了委托人的下属或者办事员,委托人聘请的价值也就消失殆尽了。


  有要求可以提,但做不做、怎么做应该是辩护人把握主导权。办案人员真正想从辩护人处听到的,是相左的观点而不是对立的情绪。过度的被害人心态、敌人心态会把委托人一方推到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对立面,真正孤立的只有自己。好的刑辩律师一定是能够跳到案外、引导委托人一方客观中正看人看事的律师。我们不被冤枉,但有错要认。


 2 
工作上认真细致


  一个刑事案件,决胜往往在庭前。指控事实犹如大树树冠,虽然夺目但只是表象,真正决定树冠形状的在于组成树冠的枝枝叶叶,更在于为大树提供营养的根茎。对于刑事律师,枝叶就是指控事实背后的证据组成,根茎就是指控事实背后的法律适用。


  一个好的刑辩律师,一定是理清树冠的枝枝叶叶、愿意从中找寻破绽的律师;一个好的刑辩律师,一定是熟悉大树根茎脉络、能够从中汲取营养的律师。好的刑辩律师应该让委托人在每一次交谈中感受到:他愿意花功夫去寻找维护当事人利益的最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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