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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知情测试:零口供案件

2019-04-28 22:05 次阅读

节选自《解剖谎言——测谎师办案手记》张坤著,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


犯罪知情测试:零口供案件


通常,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办案人员往往会对其进行多次讯问。由于趋利避害是人类的天性,所以即使是真正的作案人时而作出有罪供述,时而作出无罪辩解的现象,也并不罕见。


案件承办人经验丰富,也往往能够从嫌疑人口供的反复和变化过程中发现破绽,并结合其他在案证据,综合判断嫌疑人是否在说谎。


但如果嫌疑人到案后,始终都是无罪辩解,而没有一次有罪供述,案件承办人的心里也可能会有些打鼓。


尤其是在其他证据质量相对不好,嫌疑人又不存在任何前科的情况下,这鼓可能会敲得更响。


在这种情况下,案子就可能会被委托给测谎师。


一起盗窃案,案件承办人委托测谎师,通过测谎来帮助判断,嫌疑人是否为真正的作案人。


案发现场是一片工地的简易房,报案人是一名在工地食堂做饭的中年妇女。案发这天早晨,她起床后像往常一样去院内的公共洗手池洗漱。睡眼惺忪间,她忘记了锁屋子的门。


十分钟后,她洗漱完毕回到屋子,却惊讶地发现,自己放在沙发上的背包被人打开了。她赶忙跑过去仔细查看,自己放在背包里的红色钱包不翼而飞了。


换句话说,在她出门洗漱的这十分钟的时间里,有人偷偷地溜进了她的屋子,偷走了她的钱包。


侦查人员经过现场勘查,从她的皮包上提取到了脱落细胞。经过比对,侦查人员又取得了重大发现。


原来,该脱落细胞经比对,为同工地的另一名水电工人所有。而这名水电工人宿舍的位置,恰巧就在被害人居住宿舍的楼上。


侦查人员接着查阅了案发当天工地的上工考勤表,发现恰恰在案发当天的上午,这名水电工人因为肚子疼,请了假去医院看病。


这不禁让人怀疑,会不会看病是假,销赃是真?


于是,这名水电工人被侦查人员锁定为嫌疑人。


但嫌疑人到案后,却迷茫地看着办案人员,坚称他们抓错了人。


即便是真正的作案人,被抓获后出现这种辩解也并不罕见。但偏偏这个嫌疑人平时一贯表现良好,做人老实巴交,从没有前科劣迹,工友们也纷纷表示不相信他会做这种事。


侦查人员又向嫌疑人宿舍的其他人了解情况,得到的结果是,钱包被偷的前一天晚上,嫌疑人确实吃坏了肚子,半夜还起了好几次夜。


一方面,侦查人员在对嫌疑人的讯问过程中,不好直接点破案情,只能旁敲侧击;另一方面,嫌疑人也一直坚称对案件毫不知情。


于是,伴随着一方不断地重复“你好好想想自己做过些什么”,另一方不断重复“我完全不知道你在问什么”,案子就这么慢慢僵住了。


那么,到底是嫌疑人拒供顽抗,还是真正的作案人另有其人?


案件承办人接到这个案子后,也感到有些棘手,于是把案件送到了测谎实验室。


测谎师在查阅了所有的案卷材料后,认为:


“具体到本案,案件的隐蔽性信息并未被泄露,所以比较适合采用犯罪知情测试法(GKT)进行测谎。

犯罪知情测试法,是测谎实践中的一种重要的测试范式。


具体来说,犯罪知情测试法是基于这样一种测谎理念:


犯罪人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整个犯罪过程形成相应的心理痕迹。当这种心理痕迹被重新“唤醒”时,犯罪人会出现强烈的朝向反应,从而表现出生理指标的异常变化。


在使用犯罪知情范式进行测谎时,测谎师会将整个案件中,所有能够使真正的作案人形成心理痕迹的情节,进行全面的提取,然后编织成整套的问题,向被测人进行发问。


假设,一起杀人案,凶手使用一把锤子杀死了被害人。


现在,办案人员将三名男子列为重要嫌疑人。


其中,只有一名是真正的作案人,另外两名是无辜者。


那么,通过使用犯罪知情测试法,如何来判断这三名男子中,究竟谁是真正的凶手?


依照犯罪知情测试法的测谎理念,真正的作案人,对于使用什么工具杀死了被害人,应当是存在相应的犯罪心理痕迹的。


鉴于此,测谎师编制了这样的题目:


作案人是用菜刀杀死那个女的吗?

作案人是用斧头杀死那个女的吗?

作案人是用锤子杀死那个女的吗?(目标问题)

作案人是用棍子杀死那个女的吗?

作案人是用枪杀死那个女的吗?

作案人是用石头杀死那个女的吗?

……

测谎师在给被测人佩戴好各种传感器后,把这些问题一一向被测人进行发问。被测人在对每一个问题回答“不是”或者“不知道”时,测谎仪都会迅速精确地记录下被测人生理指标的所有细微变化。


在犯罪知情测试法的问题设置中,只有一个是目标问题,其余的均为陪衬问题。

在这个例子中,作案人实际上是用一把锤子杀死了被害人。因此,具体到这个例子中,“作案人是用锤子杀死那个女的吗”就是目标问题。


那么,如果是一名无辜者,他对于作案工具就根本不存在任何犯罪心理痕迹。换句话说,菜刀、锤子、木棍、石头、枪这几种工具,在他看来,并没有什么实质上的差异。


因此,当他回答“作案人是用锤子杀死那个女的吗”时,并不会出现强烈的朝向反应,自然生理指标也不会出现显著的异常变化。


但是,如果是真正的作案人,他对于作案工具存在清晰的犯罪心理痕迹。


因此,当他被问到“作案人是用锤子杀死那个女的吗”时,他的心理痕迹被重新“唤醒”,他在“锤子”这件工具上会出现强烈的朝向反应。


于是,当他对“作案人是用锤子杀死那个女的吗”这个目标问题进行回答时,他的生理指标将会出现显著的异常。


这说明,他对作案工具存在相应的心理痕迹。


换句话说,他知道真正的作案工具究竟是什么。


如果这么讲还不容易理解,那么我举一个更直白的例子。


打个比方,今天的早饭,你吃了一笼包子。但是出于某种原因,你不愿意告诉我,你早饭究竟吃了什么。


如果我用犯罪知情测试法对你进行测谎,就会像下面这样。


我问你:“你早晨是吃了馒头吗?


你回答:“不知道。


测谎仪记录你回答时的生理指标变化情况。

……

我问你:“你早晨是吃了馄饨吗?

你回答:“不知道。

测谎仪记录你回答时的生理指标变化情况。

……

我问你:“你早晨是吃了油条吗?

你回答:“不知道。

测谎仪记录你回答时的生理指标变化情况。

……

我问你:“你早晨是吃了包子吗?

你回答:“不知道。


测谎仪记录你回答时的生理指标变化情况。此时,你的生理指标出现了显著异常,因为当被问到“包子”时,你的记忆痕迹被唤醒,出现了强烈的朝向反应,进而引发了生理指标的显著变化。


于是通过犯罪知情测试,可以明确:你的早餐,吃的是包子。


这是对犯罪知情测试法的简单说明,接下来回到这个盗窃案中。


本案中,第一个案件隐蔽性情节:

“钱包是什么颜色的?


第二个案件隐蔽性情节:

“钱包里有多少现金?


第三个案件隐蔽性情节:

“钱包是从哪里被拿走的?


而事实上,在我们即将对嫌疑人进行测谎的前一天,案件承办人提供给我们一个重要的信息:丢失的那个钱包,现在被找到了。


一位老大爷坐公交车时,在最后一排的座位下面,意外地发现了那个丢失的钱包。这位老大爷从钱包里找到了失主的联系方式,于是联系到了失主。


简单来说,作案人将钱包里的财物取走后,又把钱包丢弃在了公交车的座位下面。


这无疑又是一个重要的案件隐蔽性情节,于是我们将其列为第四个测试点:“钱包被扔在哪里了?”


那么,通过目前已经明确的案件隐蔽性情节来看,真正的作案人,他会知道钱包是什么颜色的,他会知道钱包里面大致有多少现金,他会知道钱包是从什么地方被偷走的。另外,他也会知道钱包最后被丢在了什么地方。


而如果并非真正的作案人,那么他对于钱包究竟是什么颜色,钱包里究竟有多少现金,钱包从哪里被偷走的,钱包最终被丢在了哪里,都会是一无所知。


基于此,在对这名水电工人进行正式的测谎过程中,我们所编制的部分测谎题目,以及被测人的回答如下。


问:那个钱包是黑色的吗?

答:不知道。

问:那个钱包是白色的吗?

答:不知道。

问:那个钱包是红色的吗?(目标问题)

答:不知道。

问:那个钱包是黄色的吗?

答:不知道。

问:那个钱包是紫色的吗?

答:不知道。

……

问:钱包是被人从桌子上偷走的吗?

答:不知道。

问:钱包是被人从床上偷走的吗?

答:不知道。

问:钱包是被人从柜子里偷走的吗?

答:不知道。

问:钱包是被人从沙发上偷走的吗?(目标问题)

答:不知道。

……

问:钱包里是没有现金吗?

答:不知道。

问:钱包里是有几十块的现金吗?

答:不知道。

问:钱包里是有几百块的现金吗?

答:不知道。

问:钱包里是有几千块的现金吗?(目标问题)

答:不知道。

问:钱包里是有上万块的现金吗?

答:不知道。

……

问:钱包是被扔在马路边了吗?

答:不知道。

问:钱包是被扔在垃圾桶里了吗?

答:不知道。

问:钱包是被扔在公交车上了吗?(目标问题)

答:不知道。

问:钱包是被扔在出租车上了吗?

答:不知道。

问:钱包是被扔在下水道里了吗?

答:不知道。

……

屏幕上的一条条起伏曲线,记录着被测人在回答每一个问题时,各个生理指标发生的变化。


事实上,也正因如此,在整个测谎过程中,测谎师有着一种天然的心理优势。因为被测人的每一丝心理波动,都会通过测谎仪的记录,直观地呈现在测谎师眼前。


如果,图谱显示,被测人在回答“钱包是红色的吗”“钱包是被人从沙发上偷走的吗”“钱包里是有几千块钱吗”和“钱包是被丢弃在公交车上了吗”这几个问题时,生理指标并没有出现异常的变化,那么我们可以做出初步判断:被测人对于这些案件相关情节,确实并不知情。


换言之,之所以会出现“零口供”的情形,很可能是因为,他并非真正的作案人。


但是,如果从图谱显示的情况来看,被测人在回答“钱包是红色的吗”“钱包是被人从沙发上偷走的吗”“钱包里是有几千块钱吗”和“钱包是被丢弃在公交车上了吗”这几个问题时,生理指标均出现了明显的异常变化,我们也可以进行合理的判断:被测人对这些关键性的案件情节,内心是十分清楚的。


那么,他为何会对案件中所有的隐蔽性情节,都如此清楚地知晓?

原因很简单,因为他就是这个案子真正的作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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