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在2014年6月18日及9月24日的两次庭审中,公诉人对全案证据进行了系统的举证、示证,出示(或者宣读了)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书证、视听资料、照片、以及辨认笔录、侦查实验等证据;上述相关证据均当庭进行了质证,证据客观、真实、合法,能够形成证据锁链。
今天,公诉人又当庭出示了打捞日志、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法庭科学DNA鉴定书、侦查实验情况说明等证据、当庭播放了水底探测、打捞视频,当庭出示了关人的铁笼,上述证据证实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在丽水市青田县滩坑水库北山大桥八号桥墩南岸东侧12米水底公路内,水深83.3米处,发现了这个60CM*70CM*70CM的铁笼,而该铁笼内所关的死者,正是被害人家属期盼三十多个月,正是侦查机关辛苦寻找两年多的——本案被害人张某。
(一)侦查机关为本案付出极大的心血和努力
(二)本院起诉符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
(三)审判机关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本案。
案件报道:
2012年6月10号晚7点半左右,内蒙古籍的老板张某在杭州市区温德姆酒店和温州人胡某见面,此前张老板曾向胡某借了上千万的资金,胡某这次就是来要钱的。张老板原本以为就是一次普通的沟通,没想到还钱没谈成,就被胡某一伙人控制并带离杭州,就此失去联系。当晚11点胡某给张老板家人打电话,索要5000万赎金偿还双方之前的巨额债务,付钱再放人。
胡某18岁就在温州干起“蛇头”工作,帮人偷渡到国外,拥有极强的反侦察意识,他一边频繁给张老板家人打电话索要赎金,一边辗转温州、永嘉、台州、丽水,警方四十多天的寻找没有收获,胡某也随后消失,不见踪影。五个月后,2013年2月20号,民警发现胡某潜逃到泰国。杭州下城警方紧急派出6名警员,在泰国公安的配合下在曼谷一家宾馆将胡某抓获。
随后警方展开收网行动,其他参与案件的13人先后落网。不过摆在民警面前的难题是,人质也就是最关键证据还是杳无音讯。在审查中,胡某坚持声称自己只是拘禁了张老板,两个月后就把人放了,不知道为什么张老板下落不明。
警方为此展开全面攻心审查,终于在嫌犯金某、张某和傅某三个人口中得到一致说法:2012年9月1号凌晨在胡某的指示下,几人将张老板装进铁笼子,通过皮卡车运到青田北山大桥,趁着夜色张老板被扔进了丽水青田的千峡湖。
就此案件从非法拘禁直接转变为故意杀人。但更大的难题来了,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但千峡湖,库区面积71平方公里,仅次于千岛湖。在经历四次下水、三次打捞后终于在2014年12月28号下午四点钟,发现铁笼。通过DNA比对,确定是受害人张某。2015年1月5号上午,尸体被打捞上岸。
一起命案却涉及百米深水打捞,这在国内公安界还是首次,同时这也是浙江省首起跨国追捕的命案。
在铁证面前,胡某依旧坚持:他在桥头就把张老板释放了。而胡某的辩护人当庭提出,鉴定死因不明,如何能定故意杀人?他认为,死因不明,则很难判断,张某在入水那一刻,甚至是被抬上桥栏杆那一刻的生死状态。法院审理认为,根据胡某多名手下的供述,当时装运张某时他还活着,足以判定张某是活体高坠入水,于水中死亡的事实。虽然尸体因高度腐败无法鉴定具体死亡原因,并不影响故意杀人行为的认定。
2015年3月16日,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胡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两名手下,张某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金某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昨天上午,首犯胡方权终于走向了刑场。这起案子在杭州公安史上留下了重重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