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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律师为包头“8·05”特大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陈某提供侦查阶段辩护

2016-10-12 21:10 次阅读

附包头公安局网站关于此案报道:

 2014926日上午9时许,4名犯罪嫌疑人在包头火车站被侦查员押上警车。至此,青山分局历时50余天侦办的、涉案金额高达79万元的“8·05”特大诈骗案成功告破。在侦办该案50余天间,青山分局 8·05”专案组以有限的案件线索为突破口,凭借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转战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广东省、浙江省多个省市地区,开展了艰苦地调查取证、追踪犯罪嫌疑人工作,最终彻底打掉了这个由7名犯罪嫌疑人组成的、案件涉及全国多个省市的诈骗犯罪团伙。

  201485日上午11时许,青山区受害人李某收到某银行发来的手机信息,显示李某所持银行卡于842322分在POS消费或上网支付人民币79万元。收到信息后,报案人迅速到银行查询,确认自己卡内的79万元人民币被他人取走,随即向青山分局刑侦大队报案。

青山分局刑侦大队责任区一中队侦查员第一时间对报警人反映情况进行了核实,发现该笔79万元人民币转出地为江苏省常州市。经查:该笔款项被江苏常州一家名为“常州市某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用POS机取走,后被迅速向其他58个账号转出。在得到案情报告后,市公安局满都拉副局长对于案件侦办工作作出了具体要求。

 813日,青山分局侦查员赶赴江苏常州,开展侦查工作。816日,在江苏常州警方配合下,本案的第一个涉案嫌疑人陈某(男,汉族,江苏常州市武进区人,系常州市某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被抓获。一个由多名犯罪成员组成的、分工较为明确的诈骗犯罪团伙浮出水面:陈某自己负责提供POS机、其余多人分别负责提供笔记本电脑及操作、联络、转账、提供伪造的银行卡、厂房老板提供场地,共同在广东东莞实施了“包头8·05”的79万元诈骗案。818日,专案组再次派出了侦查员与市局网安支队共同组成的抓捕组,赶赴广州市开展查缉相关犯罪嫌疑人。

201491日,负责POS机解码的犯罪嫌疑人林某某被抓获;96日,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抓获;912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被抓获;917日,犯罪嫌疑人谢某某被抓获;2014926日,上述四名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回包头,同日被刑事拘留。另外参与作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被广东警方另案处理。目前,案件的进一步核实工作仍在进行中。

本案犯罪嫌疑人陈某被拘留后,其父亲家属前往本所咨询并最终委托张万军博士律师为其提供一审辩护工作,接受委托后张万军律师已多次前往包头市青山看守所会见陈某,了解案件情况,讲解刑事法律知识,并带去家属的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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