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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张万军律师担任稀土高新区涉嫌抢劫罪罗某的辩护人

2016-09-30 21:54 次阅读

罗某因因涉嫌抢劫罪被包头市公安局稀土高新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2 0 1 2年1 0月l 8日,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罗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包头市公安局稀土高新区公安分局于同日对罗某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包头市九原区看守所。

   内包高新检刑诉(2013)第022号起诉书指控:

1、 被害人孙某在包头市昆区包头乐园附近开办了万华烟酒超市。在2 0 1 2年9月8日凌晨l点3 0分左右,孙某正在万华烟酒超市内看管店面,被告人马某、罗某进入店内。马某将刀顶在被害人孙某的身上对孙某进行威胁,罗某和刘爱成当场取走了孙某的现金21 00元和黑色翻盖的金立牌手机一部。这部手机被害人购买于2 0 1 1年6月。经青山区价格中心鉴定,该手机的价格为6 0 0元。在犯罪后进行分赃时,这部手机被刘爱成分得。

   2、被害人李某在开发区世纪佳苑门口开办了草原特产超市。201 2年9月l1日晚上22时l 0分左右,李某正在草原特产超市内看管店面,被告人马某伙罗某、宁某内以买香烟为名持刀进入店内。依照事先的分工,罗某将刀架在被害人李某的脖子上。马某发现被害人李某想要反抗,就把刀从罗某手里要过来,用刀顶住被害人李某的脖子对李某进行威胁。罗某当场从李某的裤兜内和柜台里取出现金,宁某当场从柜台里取走香烟。此次作案,三名被告人当场劫取的现金及香烟等财物。总价值为5240元。

罗某被捕后家属万分焦急,经多方咨询了解后找到本网并预约本网资深律师张万军与其家属面谈,在耐心解答相关疑问、分析案情并做出专业法律建议后。家属当即委托本网担任其辩护人。

关于案件进展情况,请继续关注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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