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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姚某等24人涉黑案件一审开庭 张万军刑辩团队律师参与辩护

2020-07-17 17:43 次阅读

2019年8月14日,杭锦后旗检察院依法对姚某等2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包庇罪一案,向杭锦后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审查起诉阶段,杭锦后旗检察院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被害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以姚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主要犯罪地在包头市。该案经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依法指定,由杭锦后旗公安局侦查终结。经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协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由杭锦后旗检察院审查起诉。


该黑社会组织盘踞在包头市青山区十余年,为非作恶、欺压群众、干扰破坏他人正常生产经营、生活。长期以开设赌场为业,多次组织实施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包庇等违法犯罪行为,获得非法收益近亿元。严重危害了包头市、青山区及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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